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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(記者 倪元錦)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自3月1日施行以來,加大行政處罰力度,不僅處罰上不封頂,並且將“造成嚴重污染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”寫入其中。
  12日,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向北京巴布科克·威爾科克斯有限公司(簡稱“北京巴威公司”)正式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,處罰金額30萬元。這是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實施以來的單筆最大罰單。
  北京市環保局介紹,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3月19日在對北京巴威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,該單位在廠區內進行大面積露天刷漆作業,刷漆過程中產生的含揮發性有機物(VOCs)的廢氣,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,違反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。
  經立案調查,該單位在石景山區,主要生產電站鍋爐,生產過程中會對各種工件進行刷漆作業,全年防鏽漆使用量約100噸,露天刷漆面積約50萬平方米,刷漆工藝在露天進行,無有效防護措施,嚴重污染大氣環境。
  北京市環保局通報,北京巴威公司一直被列為環保重點監管對象,曾多次受到市、區兩級環保部門的處罰。
  針對同樣的違法行為,北京環境監察總隊曾先後於2012年、2013年對該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番分別處以4萬元奉,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為。該公司雖計劃建設密閉的油漆車間,但工作進度緩慢。
  新實施的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對此類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更加嚴格,處罰金額由原來《北京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>辦法》規定的最高5萬元提高至30萬元。
 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鑒於該單位沒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,長期大面積進行露天刷漆,且屢次違法,情節惡劣嚴重。北京市環保局做出正式處罰決定,責令該單位在2014年6月1日前改正違法行為,並處以最高上限30萬元奉。同時,將繼續關註該單位整改情況,如若再犯將依法加倍處罰。
  據瞭解,今年1月至4月,北京全市環境監察執法部門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652起,處罰金額1455.51萬元,其中大氣環境類違法行為立案處罰500起,處罰金額1076.16萬元。  (原標題:北京大氣條例實施兩月開出最大單筆30萬元罰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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